近日,申请人刘某利申请宣告其女儿刘某艳失踪一案,公告到期后,经过数次联系,家住马额街办马家村的申请人刘某利称因为疫情班车尚未正常运营无法到法院参加庭审,考虑到刘某利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王翠侠决定入村开庭。
“九点了,小成咱们出发吧!”王法官做好了出发的准备说道,带好卷宗材料,与书记员赶往村上开庭。到该村后,王法官到刘某利家中查看并了解了相关情况:家中只有刘某利独居,因为脑梗后遗症,走起路来明显有些吃力。经了解,刘妻在女儿刘某艳两三岁的时候就离家出走了,之后就失去了联系。刘某艳出生于1989年,2009年去西安打工,同年10月份失去联系,至今仍无音讯。庭审时,村委会相关负责人与刘某利的兄弟共二人旁听了案件审理,并对刘某利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见证。
庭审结束后,申请人及旁听人员对法院在疫情期间主动减轻当事人诉累一再表示感谢,王法官说:“百姓利益无小事,特殊时期,你们去不了,但我们可以来”,虽然交通受阻,但是庭审仍如期进行。
目前,该案已结案,被申请人刘某艳依法被宣告为失踪人。(临潼法院 成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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