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陕西省高院《关于着力做好涉民生案件和涉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执行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最高院、陕西省高院、咸阳中院党组《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执行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2020年3月15日---6月30日,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清理涉民生涉民企执行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对2020年新收各类执行案件、涉民生案件、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案件、1年以上未结案件、终本恢复执行案件、涉执信访督办案件等进行集中执行行动,着力提升全市法院执行案件执结率、实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保持重点质效指标高水平运行,在全国和咸阳召开“两会”前执结一批案件。全市法院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优异的工作成绩为咸阳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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