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审监庭庭长刘义民在旬邑法院已经工作满37年,先后在基层法庭、行政审判庭、审监庭、审管办任助审员、审判员、庭长、主任。2010年审管办成立,刘义民被任命为主任,旬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在院党组的领导和他的探索中一年年步入正轨。他高度关注审判管理发展要求和趋势,坚持活学活用,将理论与审判实践相结合,并紧跟时代要求,时刻发挥一名共产党员的优良作风,为旬邑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作出了贡献。先后被省高院和司法厅评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被市中院评为案件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被县委县政府两次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和全市优秀法官,并荣立个人二等功。多年来,他在审判管理工作中摸索出了一套比较成熟完善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积极探索,协助院内完成基础制度建设。结合司法改革的要求,刘义民主任协助院内先后制定了《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大法官会议规则》、《小法官会议规则》、《司法责任制清单》、《案件审批制度细则》等制度,突出改革导向,明确关键指标,确立新的目标和方向。建立了办案质效考核激励机制,有力地强化了办案人员的创先争优意识和均衡结案意识。依托网上办案平台和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等信息化手段,贯彻落实案件信息标准,规范审执数据的录入和运用,汇总反馈案件质效、司法公开、法律文书上网等数据,为审判执行工作决策提供扎实的数据参考。
严格把关,确保审判质效不断提升。为确保审判质效不断提升,在审管办设立审限预警监督员,由刘义民主任亲自担任此项工作,每日对流程节点、审执限等进行网上巡查。凡临审执限届满10日发出提示,临7日时通知案件承办人所在庭室负责人催办,临3日时发出督办通知。从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坚持“当月评查,当月纠改,季度通报,全年考评”。树立效果和质量并重的理念,既要求结好案,又要求好结案,多方征求“两代表、一委员”和案件当事人等对办案效果的意见建议,助推审判执行工作效率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勇于创新,持续优化审判管理。在审判管理工作中,他善于发现问题并结合法律法规解决问题。一是强化监管堵住疏漏。全面加强节点监控、流程管理、督查促办、审限监督、考核评比等,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提升。二是深入剖析汲取教训。每季度对被上级法院发改的案件由审委会召开评析会,根据上级法院指导意见进行分析研判,根据司法责任制进行处罚,在汲取教训的同时提升法官质量意识。三是汇集数据创新方案。对案件审理中经常遇到的普遍性问题指导各业务部门及时汇总,上报审委会讨论,依法制定统一处理规则,不断优化了管理效果。
把握重点,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案件质量既取决于法官的工作水准,也取决于流程管理的监督指导。刘义民主任带领审管办一班人将案件质量、裁判文书、庭审质量三项评查工作始终放在首位,每年都要开展专项评查活动,由员额法官进行交叉评查相互监督,既评查别人又检视自我。以提升案件质效为终极目标,实时掌握审判执行工作态势,加强分析研判、强化服务保障,严格实行一案一表一登记制度,随时与办案人员沟通修正,只有完全符合规定的案件才能过关。评查中及时组织梳理问题,总结被评查案件质量的优缺点,提出整改意见。每起案件经过评查后都要计入办案法官的业绩档案,作为庭室部门和干警业绩考评的重要依据。
严密监控,提前研判审判态势。刘义民善于分析、对比、运用数据,对院内和个人的月度、季度、年度收结案、上诉及发改等数据进行分析研判,使得各类数据清清如水,以确定未达标项和改进方向。个人与个人之间、庭室与庭室之间、类案之间、节点控制之间、程序适用比例之间均有分析对比,就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个人或庭室进行统筹调整并及时修正。新的案件质效指标有19项,刘义民主任善于分析研究省院、中院的季度通报,要求法官们随时关注本院优劣势指标,分析查找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方向。
近年来,随着审判管理工作不断数据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发展,刘义民主任坚持学习并勇于创新,始终以高度负责任的工作作风和思想境界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尽到了一个管理者和服务者的责任和义务。(旬邑法院 刘乐)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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