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9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淳化县人民法院首次适用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
原告赵某诉被告康某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康某经公告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原告赵某系甘肃省环县人,由于疫情防控无法前来参加诉讼。庭审之前,主审法官王华与原告进行了沟通,在征得原告同意后,由法院网络技术人员指导原告在家中通过网络参与庭审。远程视频开庭适用的是“互联网+法庭”模式,突破了传统的当事人必须到庭参与开庭审理的模式。
淳化县法院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不断创新便民举措,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淳化法院 宋军)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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