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按照疫情工作要求,需要减少人与人的直接接触从而降低传染风险。对于检察机关来说,简单的案件可以进行书面审查,但是疑难复杂案件为了查明犯罪事实,仍然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近日,陕西省汉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传唤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犯罪嫌疑人何某到院接受讯问,确保防疫工作与业务进度两手抓、两不误。
何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通过卷宗了解到何某在侦查阶段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也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办案检察官经电话沟通后,何某也能如实供述,但其表示自身文化程度低、对签具认罪认罚具结书带来的法律后果不能理解并要求向办案检察官当面陈述。为进一步核实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引导其做好认罪认罚工作,承办检察官决定传唤其当面讯问。
如何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同时避免交叉感染是检察机关考虑的重点。汉阴县检察院表示,一方面是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安全,要求何某佩戴口罩外出,传唤前对讯问室做了全方位消毒处理、做好通风,也给他配了一次性手套方便其做签字、辨认等工作;另一方面是办案干警自身的安全,在传唤前,联系何某确认其近期一直带在县域老家,没有与外人接触,也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通过聊天软件检查他的绿色健康码;其次,在门房确认其体温正常才放其进入,在讯问时也尽量保持安全距离,最大程度将感染风险降到最低”。
讯问后,办案干警从“土枪”的危害性向何某详细解释国家规定公民不得私自持有枪支的原因并向其讲述疫情期间防疫小知识,何某很受感动,深刻认识到自己非法持有枪支的错误行为,并表示自己以后不会再犯并自愿接受法律的惩罚。
据悉,在疫情防控期间,汉阴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落实防控要求,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的情况下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战“疫”不停,办案不止!
(供稿:陕西省汉阴县人民检察院 凌倩倩)
责任编辑: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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