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积极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严厉打击疫情期间相关犯罪活动,依法办理各类妨害新冠肺炎防控犯罪案件,服务保障打赢疫情阻击战。
2020年2月20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了一起利用买卖口罩骗取他人钱财的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余某某看到疫情期间很多人都在网上求购口罩的情况,利用QQ群发布自己能购买到口罩的虚假信息,先后作案3起,骗取3名被害人共计10800元。案件发生后,汉滨区人民检察院立即指派专人提前介入,迅速与公安机关召开案件研判会,听取案件办理情况,并查阅了相关案件材料,同时就下一步侦查取证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为案件实现快捕快诉打下坚实基础,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供稿: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尤应荣 党聪)
责任编辑: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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