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发扬招之能来、来之能战的精神,积极行动,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检察院各项工作部署,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了积极贡献。
高度重视,织牢疫情防控责任网。白河县人民检察院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织牢疫情防控网。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有力开展,该院及时成立了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该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陈祖安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全面统筹防控工作,研究重要事项。成立了党员应急小分队,抽调10名党员干警为工作队员,积极开展各项防控工作。及时制定了《白河县人民检察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做好疫情防控维护稳定工作方案》等文件,对疫情期间值班值守、社区联防志愿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恢复上班后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作出详细安排,建立了“三册”、“四有”工作机制,夯实各项防控责任,确保了各项防控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有序开展。
发挥职能,做好检察工作服务。一是从严从快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打击、精准审查,对白河县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提前介入案件办理,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取证方向等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积极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办理该案。二是强化公益诉讼职能,堵塞防治漏洞。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注意发现野生动物保护中存在的监管漏洞,积极稳妥探索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注意发现生鲜、肉类市场检验检疫中存在的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完善相关治理措施。三是加强监管场所检察,维护看守所稳定。加强疫情期间看守所岗位值班,与看守所保持沟通联系,对身体异常在押人员做到早发现早治疗,确保在押人身体状况良好、监管场所安全稳定。要求看守所加强对所有民警、工勤人员的卫生防疫工作,做好提讯室、监舍和食堂等重要场所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加强对探视人员的管理监测,严格限制亲属会见及聚餐活动,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四是信访接待诉讼服务不间断。为确保疫情期间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检察诉讼服务等工作不间断,该院及时发布了《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检察诉讼服务工作的通告》等信息,妥善做好了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的诉讼服务工作。
立体宣传,冲锋联防联控第一线。一是开展多元化宣传引导。利用电子显示屏、固定宣传车、官方网站、两微一端等载体,及时播放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防控知识,引导群众科学应对疫情,坚定战胜疫情的信心,开展疫情宣传30余次。二是积极参与包建村疫情防控。连日来,该院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坚持在仓上镇石关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与村两委一起做好排查、宣传工作,全体党员干警积极与帮扶贫困户联系沟通,密切关注,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尤其是仓上镇发生三例确诊病例后,分管检察长和2名党员干警积极奔赴一线,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积极参与疫情排查、卡点执勤等工作,彰显了党员干警的担当。三是全力开展社区联防联控。成立党员小分队,抽调17名干警进对狮子山滨河路17个单元楼175户逐户进行排查,疫情知识宣传,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在该片区设立疫情防控服务点,每日派出党员干警轮流开展值守劝返等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参与联防联控和志愿服务活动,树立了党员干警良好形象。
(供稿: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检察院 刘宝利 刘欣)
责任编辑: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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