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陕西省委、安康市委与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针对上班后的疫情防控及检察诉讼工作特点,有的放矢,多措并举,确保案件依法及时处理,疫情防控和案管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落实专人办理案件受理、移送、流转事宜。安康市县两级院案管部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案管工作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详细排查,安排健康无异常人员在岗工作,及时办理案件受理、流转、移送相关事项,认真做好日常案件流程监控,确保不因疫情防控而使案件办理出现超期、违规情形。同时,市院加强对各县区院案管大厅值班及落实上级院疫情防控要求的抽查。2月3日市院抽查了四个县院,并将抽查情况上报省院,保证了上下级在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畅通。
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检察诉讼服务工作通告,并与相关办案单位加强沟通协调。2月2日,安康市院综合业务部通过微信工作群要求各县区院案管部门按照上级院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检察诉讼服务工作,及时公开案管大厅电话。2月3日,市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形式及时向全市发布《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检察诉讼服务工作的通告》,对疫情防控期间诉讼业务申请办理、案件受理等工作、案件信息公开查询、诉讼参与人权利保障、案管大厅疫情防控举措情况等进行公开。市院还主动与公安、法院、监察委、司法局进行联系沟通,以院函的形式发送通告,将检察机关疫情防控期间检察诉讼工作安排予以告知,获得理解和支持。各县区院案管部门也及时发出本院通告,公开本院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安排及案管大厅电话。
做好案管工作场所及人员防护。案件管理大厅是案件受理、流转和律师接待等工作的枢纽,安康市县两级院严格按照高检院对案件管理大厅疫情防控的要求,统一对案管工作场所全面喷洒消毒,并为案管值班人员配备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每日还对案管人员身体状况进行查验登记;各院还在案管大厅窗口张贴“温馨提示”,对前来案管大厅办理业务的公安、法院以及诉讼参与人员,要求其在通过体温检测并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案管大厅办理业务,确保在提供诉讼服务的同时,疫情防控不放松。
受案工作实行特殊办理。两级院案管部门与公安、法院、监委沟通协调,在移送案件时由送案单位将案卷材料、涉案物证等作消毒处理,并安排专人送案;在疫情防控期间,如需向上级院报送案件,可采用机要邮寄卷宗和电子卷宗光盘的方式进行,尽量避免人工方式送案,减少人员接触,防止传染。
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权利。安康市院案管部门还主动向本地司法机关、律师协会推送疫情防控期间检察诉讼服务通告,告知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受理阅卷形式,除可登陆“12309中国检察网” 开展工作外,推荐以电话方式提出,在通过审查后,案件管理部门将提前刻录电子卷宗光盘,确保随到随取;对在异地难以来院领取卷宗光盘的,将加密的电子卷宗光盘通过EMS专递方式寄送,2月6日紫阳县院向律师寄出全省首张电子卷宗光盘,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
全市案管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认真落实高检院“三个当日”的要求,2月3日以来,安康市县两级院案管部门共受理各类案件39件,通过电话、网络为律师提供咨询、预约等申请事项8件。
责任编辑: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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