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万兴受邀列席安康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就一起滥用职权、包庇案发表检察机关意见。
会议先由承办法官介绍了合议庭审理案件的情况,审判委员会委员对案件逐一发表意见。王万兴检察长结合案情就犯罪事实、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及量刑等问题发表了检察意见,并对上诉人张某构成立功,应当依法改判做了阐述,该意见得到了市中级法院的采纳,最后市中级法院依法认定上诉人张某立功成立,对其予以改判。
王万兴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要求,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于推动法检两院共同提高办案质效,促进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后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法院的配合,共同推进司法公平公正。
(供稿:安康市人民检察院 王维)
责任编辑:杨羽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