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好哇,抓了坏人,还对我进行了救助,今天来的正好,我请你们吃泡汤肉。”12月17日,陕西省岚皋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张远超、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树峰一行深入堰门镇长征村,专程慰问刑事案件受害贫困户左宏保,恰缝老人家杀过年猪。
2019年3月,犯罪嫌疑人邱某某窜至独居的左宏保夫妇家,用小恩小惠取得其信任后,以办事急需用钱为名骗取左宏保夫妇准备购买猪仔的2000元钱据为己有。
左宏保是贫困户,夫妻二人年老多病,由于被骗钱物已被犯罪嫌疑人邱某某挥霍,无法追回,使左宏保养过年猪的计划化为泡影,因此还生病住了院。了解到这些实际情况后,岚皋县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调查核实认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遂决定对左宏保进行司法救助,帮助其实现了养过年猪的计划。
今年以来,岚皋县检察院认真落实高检院与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救助程序,实行精准救助,把贫困户的司法救助作为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将政法机关“三个助力”工作落到了实处。对于左宏保老人的救助是该院系列贫困户救助案之一,也是岚皋检察院贫困救助工作的缩影。
(供稿:陕西省 岚皋县人民检察院 段祖惠)
责任编辑: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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