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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检察机关从严从快惩治黑恶犯罪 已批准逮捕1048人

发布时间:2019-11-27 16:31:24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李晓燕 报道) 11月27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市群众公布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西安市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狠抓办案质效,对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整体办案节奏明显提升。截止11月22日,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184件460次;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310件1048人;提起公诉78件572人,其中涉黑案件6件125人;已判决47件290人,其中涉黑案件3件47人;正在审查起诉25件343人,其中涉黑案件4件133人。

西安市检察机关先后办理了王过渡等18人、韩召海等8人、马安桥等21人、关永峰等37人、杨晓飞等29人、张兴军等14人等一批有影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特别是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2督导组开展督导后,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快办案节奏。7月3日至11月22日期间,全市两级院共对黑恶势力犯罪提前介入60件165次,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88件264人,提起公诉20件172人,提起公诉案件和人数分别占起诉涉黑涉恶案件总数的26%和30%,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推进下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当天,全市检察机关将四起涉恶案件集中起诉至人民法院,这四起集中起诉的涉恶案件分别为:张某、李某某、解某某、张某某、芦某某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受贿案(涉恶团伙);穆某甲、穆某乙、穆某丙、左某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涉恶集团);万某甲、王某某、范某某、万某乙、万某丙抢劫、强迫卖淫案(涉恶团伙)以及一起未成年人参与涉恶团伙案。

下一步,西安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把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和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中央决策部署,明确阶段任务,按照全国扫黑办提出的“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目标要求,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忠实履职尽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打防并举,深化标本兼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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