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康市检察院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精神和安康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召集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住建局(人防办)、市城管局等部门,并邀请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陕西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张宏德一行到会指导。会安康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自清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安康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赵璟的批示,批示指出:“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对于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检察机关要切实肩负起开展公益诉讼监督的政治责任和法定职责,把握职能定位,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全面履职,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康、法治安康创造良好环境。党委要加强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提供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督促和监督,促进公益诉讼工作扎实稳妥开展。政府及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推动形成维护公益的工作合力。人民法院要加强沟通协作,共同促进公益诉讼工作顺利进行。”
座谈会上,安康市检察院介绍了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各参会单位围绕职能职责就如何协作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和与检察机关建立联动机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行了交流发言。
张宏德向与会单位介绍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产生、发展,并结合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深刻阐述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目的和作用。他指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也有利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最后,安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万兴就贯彻落实赵璟书记的批示要求作总结讲话。他强调:一要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公益诉讼工作必须始终紧紧依靠党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公益诉讼作为新业务,更加需要人大立法保障和有力监督。检察机关始终要将公益诉讼工作融入党委中心工作,积极向党委请示报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最大限度将党的坚强领导的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的制度和实践效能。二要坚持宪法定位全面履职。要始终坚持以维护公益为核心,不断优化创新检察监督方式,坚持把公益诉讼检察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职能结合起来,“四大检察”整体发力,充分运用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等多种方式全面履责,全方位多层次地在维护公益中彰显检察担当。三要自觉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毫不动摇地将贯彻中省市决策部署放在首位,找准检察公益诉讼与一系列重大战略的契合点,积极服务,精准发力。持续聚焦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将服务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战略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同步部署、统筹推进,形成整体效应。积极为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四要以专项监督活动带动办案全局。持续深入开展山、水、林、湖等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针对生态水源、森林资源保护,非法采砂、违法占地等问题,强化公益诉讼监督。继续深化“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将保健食品监督作为持续发力的抓手。适时开展针对安康突出问题、体现安康特色的专项监督,并积极探索类案办理,力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五要深化横向协作。认真落实高检院与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联合会签的《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及市政府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联动机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要求,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林业、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住建、财政、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协作,完善案件线索移送、交流会商研判机制,健全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机制。与监察部门加强协作配合,严格落实省监察委员会与省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加强案件线索移送、法律文书抄送等工作。探索与审计部门加强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督促整改工作方面的配合协作。探索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衔接机制。
(供稿:安康市人民检察院 钟世程)
责任编辑: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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