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1月至9月,检察机关起诉非法高利放贷16422人,同比上升344.1%;起诉欺行霸市9987人,同比上升243.8%;起诉强揽工程7255人,同比上升283.5%;起诉插手民间纠纷5797人,同比上升199.1%。
11月11日,最高检举行“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记者 侯宇 摄
最高检当日举行“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会上介绍检方严格依法办案平等保护民企合法权益的相关情况。上述数据表明检方严厉惩治民营经济发展相关的黑恶势力犯罪。他同时指出,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要严格区分企业合法经营与借助企业经营掩盖有组织犯罪的界限。
谈到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保护,张军表示,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要慎重适用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强制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
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9月,检察机关对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犯罪,作出不捕决定10973人,同比上升24%,不捕率为29%,高于刑事犯罪总体不捕率7个百分点;作出不诉决定8565人,同比上升42.3%,不诉率为15.3%,高于刑事犯罪总体不诉率6.7个百分点。
依法严厉打击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方面,今年1月至9月,检察机关批捕、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上升幅度均高于总体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71774人,决定起诉94599人,同比分别上升29.7%、21.2%。共批捕影响非公经济发展案件10377人,同比上升1.3%;起诉影响非公经济发展案件14203人,同比上升39.7%。
张军表示,当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涉民营企业案件“挂案”、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财产现象依然存在。为此,检方将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不断统一司法执法标准,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积极推动关于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的立法工作,并配合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联合编写《民营经济法律风险与刑事合规》。(完)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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