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将至,各大电商都使出了浑身解数打动消费者。其中,“网红带货”尤其抓人眼球,因为给人“低门槛、高回报”的印象,它成了部分电商推广、销售的首选方式,一些小有名气的网络红人也成了各大商家哄抢的香饽饽。
不过,也有不少消费者反映称,通过直播、短视频等平台选购的推荐商品,有不少都是虚假宣传的伪劣产品。前不久,就有某网红在“带货”现场“翻了车”,也就是——失手了。那么,“网红带货”存在哪些风险?除了问题,谁来担责?
网络直播带货火爆,虚假宣传、质量低劣等成新隐患
如今,网络直播带货已经成了时髦的新业态,越来越多的网络红人、演艺明星都加入了卖货大军。尤其是“双十一”将至,各大电商平台也纷纷邀请各路明星和网红走进直播间来为自己的产品摇旗呐喊,以此方式提升销售量。来自深圳的吴女士告诉中国之声记者,因为部分主播在带货时非常风趣幽默,推荐的产品也实用不贵,所以不少消费者都选择相信他们推荐的产品。她也买过网红推荐的口红。
“他推荐的产品的价位也是分档次的,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经济承受能力范围,去选择自己喜欢的色号。同一个颜色,他可以在不同的档次给你推荐。反正就是,只要你有喜欢的颜色,你就可以相对应的找到那个价位的替代版,还真的挺实用的。”
淘榜单联合淘宝直播发布的《2019年淘宝直播生态发展趋势报告》显示,2018年加入淘宝直播的主播人数同比增长180%,直播平台“带货”超千亿元,同比增速近400%。然而,在直播带货火爆的同时,虚假宣传、销售产品质量低劣、成交额造假等问题也是层出不穷。
主播带货“翻车”,需要担责吗?
近日,某位知名主播在直播销售不粘锅时当场“翻车”。演示环节中,该主播煎的鸡蛋牢牢地粘在了锅上,用锅铲奋力铲了几下也无济于事,这样的“打脸”现场也让直播过程一度陷入尴尬。此外,很多直播卖货的售后问题也是网友吐槽的重灾区。
对此,上海正源(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军召表示,直播带货的网红和明星,其法律身份对应的是我国《广告法》中定义的广告代言人,而广告代言人是有准入门槛的,并非谁都能代言广告。
“首先,不满十周岁的网红,不能作为广告代言人。其次,因虚假广告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网红也不能作为广告代言人。再者,对网红带货的商品和服务范围也是有法律要求的,网红带货只能带自己使用过的商品、接受过的服务,不能带自己没有使用过的商品、没有接受过的服务,也不能带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
王军召指出,如果消费者购买了网红推荐的产品,发现是假冒伪劣或者质量不过关的产品,网红也要依法承担责任。
“如果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不是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而且违反相关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王军召建议,消费者如果是因为网红带货,购买了与预期不符合的产品或者质量不佳的产品甚至是假货,可以联系商家协商处理,如果与商家协商无果或者不满意的情况下,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虚假销售带来伤害影响,网红本人将被起诉
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吕本富认为,从形态上来看,网络直播卖货的形式其实与之前的电视购物一脉相承,之所以销售效果更好,主要得益于支付手段的变化和交流成本的降低。
“但它比电视购物为什么效果好?第一,现在支付确实方便了,过去电视购物的情况下,你看着它煽动的情绪很好,但是你要买东西,那时候支付不方便。第二,现在的互联网它能够互动,就是说我随时可以和直播的网红通过信息互动。第三,它塑造了一个氛围,觉得这个玩意快要卖完了或者就是营销的一个紧俏的氛围。”
吕本富透露,目前,少数知名网红收取的带货费用已经非常高昂,但是他们在选择产品以及推销的过程中并没有承担起与收入相对应的责任。吕本富认为,由于目前法律上对于类似代言产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没有明确的界定,让很多网红和明星在代言过程中并不关注产品的实际质量和售后服务等问题。他呼吁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与时俱进,加强对这类带货网红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如果出现虚假销售、翻车或者是给消费者带来各种各样的伤害性影响,他本人应该作为被起诉的一部分。换句话说,除了商品的生产者以外,这个商品的传播者,他负的责任,我认为还要大过商品的生产者。应该看他们当时的合同,根据价值分配的比例来区分他们的责任。”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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