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1日,由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姚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在华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晓春出庭支持公诉。庭审前,吕晓春副检察长仔细审阅案卷材料、同检察官助理一起分析案情,提讯犯罪嫌疑人,精心准备出庭预案。
庭审中,副检察长吕晓春依法宣读了起诉书,指控嫌疑人姚某某的犯罪事实。吕晓春副检察长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了简明扼要、切中要害的庭审讯问,对该案所有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就犯罪构成、量刑建议、社会危害性等发表了公诉意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该案将择日宣判。 (渭南市检察院)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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