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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组织外国人入境当外教 三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9-07-17 10:13:05 来源:新京报

7月16日上午,北京市三中院,“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被告人入庭。记者 王贵彬 实习生陈婉婷 摄

近来,外教没有教学资质、涉嫌非法就业等乱象频频被爆,引起社会关注。昨日,北京市三中院宣判了一起非法组织无资质外籍人员入境从事幼儿园外教案件,一教育公司监事等三人非法组织多名外籍人员入境,并将对方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到多家幼儿园非法务工。三人因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分别获刑一年半至两年不等的刑罚。

7月16日上午,北京市三中院宣判了一起非法组织无资质外籍人员从事幼儿园外教案件。据介绍,北京蓝海云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蓝海公司)监事和两名员工以虚构的入境事由介绍外国人入境,并将对方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到北京市多家幼儿园非法务工。

组织外籍人员虚构入境事由骗取签证

据介绍,三名被告人均是女性。刘某娟案发前是蓝海公司监事、北京良勖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下称良勖公司)副总经理,刘某霞、赵某月是上述教育公司员工。三人被控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于2017年10月被拘留,后被起诉。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蓝海公司、良勖公司系从事外籍教师中介服务的公司,两公司实际经营地址均为北京市朝阳区通用国际A座,两公司股东及员工均相同。被告人刘某娟具体从事两公司的经营工作,刘某霞和赵某月具体负责外教招聘管理工作。

2016年8月至2017年9月间,3名被告人伙同外籍人员“ALEX”(化名,另案处理)组织有意来我国从事外教劳务工作的塞尔维亚籍人员、乌克兰籍人员等人,以虚构的入境事由骗取短期学习签证或商贸签证,从而进入我国大陆境内,并将上述外籍人员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到北京市多家幼儿园非法务工。

一审法院认为,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外籍人员没有合法入境手续,非法组织多名外籍人员入境,并介绍其非法从事劳务,行为符合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的客观特征,应当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娟系主犯,另二人是从犯。综合三人行为,分别判决三人有期徒刑2年、1年9个月、1年6个月并处罚金。

严重扰乱国家对国境的管理秩序

刘某娟等人不服上诉。主犯刘某娟表示,涉案外国人护照和签证是真实的,且是外国人自行办理。其审批行为是公司工作内容,在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未定罪的情况下,不能认定其犯罪。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中罪名系关于妨害国境管理的犯罪,侵犯的个体是国家对国境的正常管理秩序。三名被告人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拉拢介绍等方式帮助外籍人员以虚构的入境事由入境,虽然外国人入境采取的学习签证、商贸签证形式为真,尚未发现造假情况,但其入境事由是我国政府是否批准其入境的重要方面。根据在案证据,三人行为和后果严重扰乱了国家对国境的管理秩序,应当认定为犯罪。本罪属于自然人犯罪,个人进行策划组织的行为,让涉案外籍人员在华非法务工,特别是从事幼儿教育。应当对三名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和罪名合适。

北京市三中院当庭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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