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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南出台考核办法 助推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19-07-04 16:59:37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代绪刚)近日,陕西商南县制定出台了《商南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对标“两不愁三保障”,突出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等重点工作,聚焦深度贫困区域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等重点,针对不同类型考核对象,设置考核指标,分类开展考核,用好考核结果,突出正向激励,坚持奖惩并举,引导各镇(办)、各单位积极主动投身脱贫攻坚战。

据了解,该《办法》适用于10个镇(办)党(工)委、政府(街道办)和37个县级承担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单位、95个县级帮扶单位。根据脱贫攻坚任务和责任,对镇(办)党(工)委、政府(街道办)和县级承担脱贫攻坚工作单位,分类确定考核内容。对镇(办)党(工)委、政府(街道办)考核方面,聚焦脱贫成效与质量提升,紧盯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主要考核贯彻落实中省市县脱贫攻坚重大决策情况,脱贫攻坚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等情况,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脱贫情况及减贫成效,信息监测、巩固脱贫成果、精准使用管理扶贫资金情况,问题整改、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情况等。对县级单位考核方面,主要考核年度脱贫攻坚职责履行、目标任务完成、政策措施落实和工作推进保障机制建设情况等。

在结果运用方面,各镇(办)、县级部门单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结果加权计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得分,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综合运用。对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镇(办)和县级单位,以县委、县政府名义授予“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优秀单位”。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民营企业符合条件的脱贫攻坚项目可优先支持;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镇(办)、县级单位,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提拔重用;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或在全市推广经验的镇(办)、县级单位,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提拔重用等情形的予以表彰激励。对在省市县通报和脱贫攻坚工作点评中,存在一般性问题的镇(办)、县级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此外,还建立常态约谈机制,在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年度考核评定为较差等次的,按有关规定问责追究。

责任编辑:王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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