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6月30日消息,2018年9月,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指定阿巴嘎旗纪委监委对锡林浩特监狱原监狱长赵庆林等16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审查调查。经查,2004至2007年,锡林浩特监狱相关领导及公职人员玩忽职守、放纵罪犯,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人员席某某充当“保护伞”,致使席某某被违规违法减刑,甚至在其服刑时脱离监管场所、重新犯罪,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2018年12月27日,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分别给予锡林浩特监狱原监狱长赵庆林等16名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留党察看、行政撤职、降级、降低退休待遇等处分。因已过追诉时效,未追究刑事责任。
本应狱中服刑却在社会作恶,本无立功表现却有人为其记功,本无悔改之意却轻松获得减刑……罪犯席某某在服刑期间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所受到的“优待”,牵出了赵庆林等16名狱警的违纪违法问题。
2002年1月,席某某因抢劫罪被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2003年9月调入锡林浩特监狱服刑。服刑期间,席某某先后三次获得减刑共4年6个月,2007年11月20日刑满释放。席某某在锡林浩特监狱经常不参加各类学习和劳动改造,不遵守监规,无悔改表现。锡林浩特监狱不但不对席某某严加监管,还允许席某某住单间、开小灶。服刑期间,席某某指使其他服刑人员挖通监狱通往院外的暖气地沟,随意出入监狱,监狱对此竟然不闻不问。2005年7月,席某某在服刑期内脱离监管,驾驶汽车交通肇事,致使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同乘车人为席某某作了不在现场证明,让死者顶包。交通肇事52天后,席某某又伙同他人在锡林浩特市一娱乐场所制造了一起1人被重伤害的刑事案件。即使席某某犯下了种种罪行,锡林浩特监狱民警仍为其记功减刑,编造虚假考核材料,并由其他服刑人员代替狱警和席某某签字,导致席某某被提前释放。
还原本案真相,锡林浩特监狱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织软弱涣散,内部管理混乱,制度形同虚设,监管严重缺位,涉案人员多达16人。其中,原监狱长、副监狱长、监区长、副监区长等5名领导干部均为中共党员,却毫无党性原则,涉案民警与服刑人员大搞人情关系、串通一气,大肆造假、毫无底线,目无法纪、擅权枉法,触目惊心、令人发指。
监狱本是专为犯罪分子设立的监管场所,犯罪分子本应接受惩罚和改造。然而,本案中各个环节的监管人员却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纵容黑恶势力藐视法律,危害人民、危害社会。
除恶就要务尽,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战争,既要严惩黑恶分子,更要深挖彻查他们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重拳出击,坚决铲除纵容黑恶势力的土壤。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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