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李晓燕 王莹) 5月30日上午,陕西省委宣传部与陕西省委文明办共同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营业性演出市场虚假宣传及炒票问题专项治理和“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会上,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郝占延介绍,根据陕西省委文明委《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负责营业性演出市场虚假宣传及炒票问题专项治理和“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治理。
在营业性演出市场虚假宣传及炒票问题专项治理方面,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结合实际,多措并举,杜绝营业性演出市场虚假宣传及炒票行为。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对营业性演出实施票务销售备案、在线监管、门票销售标准公开和演出票务信息公开等措施。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票务经营单位应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提交演出票务销售方案;文化行政部门实时在线监管演出举办单位或演出票务经营单位票务系统,并要求演出门票销售记录(包括销售时间、购买账号等信息)及相关合同留存6个月;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票务经营单位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营业性演出门票数量,不得低于公安部门核准观众数量的70%,在销售演出门票时,应当明示演出最低时长、文艺表演团体或者主要演员信息,涉及举办演唱会的,还应当明示主要演员或团体及相应最低曲目数量,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公平交易。
“加强营业性演出监管和执法力度,专项治理成效显著。”郝占延说道。2016-2018年,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重点针对一些音乐酒吧、歌舞娱乐场所擅自举办商业演出的现象,开展全省范围内的排查行动,并指导市(区)二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强对演出现场的监管,检查音乐酒吧、涉外酒店等各类单位137家。还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国第一、第二、第三批演出市场“以案施训”活动,联合16个省市集中办理了一批演出市场案件。其中,挂牌督办的“西安市碑林区苏格缪斯酒吧擅自组织外籍人员演出案”和“西安市湘子少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案”,被列入全国演出市场以案施训重点案件,案例在全国推广。对16家擅自在网络售票平台、微信公众号、淘宝店铺等从事营业性演出票务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并依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规范和营造了良好演出市场秩序和环境。
在“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治理方面,郝占延表示,根据原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2016年至今,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齐抓共管”的原则,精准锁定影响旅游市场秩序“不合理低价游”及其衍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通过2016年市场秩序整顿、秋冬会战,2017年的春季行动、暑期整顿,2018年的利剑行动、“黑导游”专项整治等市场整治行动,依法从速查处了西安兰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陕西携程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陕西盛世国际旅行社、陕西海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西安华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陕西中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曲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陕西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强化了信用约束和跨部门联合监管,加大了对影响全省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企业的惩戒力度,提高了违法违规成本。
“通过整治,增强了全省旅游企业依照法律、法规主动规范经营服务,使陕西省‘不合理低价游’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环境得到优化。”郝占延说道。
下一步,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对文化市场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搭建起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监管的四梁八柱,初步形成“黑名单+备忘录”的信用监管机制,并细化联合惩戒的相应流程,形成一系列形象生动的惩戒案例,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让更多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了解被纳入联合惩戒的严重后果,推动形成企业诚信经营,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不断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繁荣有序,行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王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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