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 2019年5月29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渭南市移民开发局原局长王某康等三人涉嫌贪污、受贿案一审依法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康在担任渭南市移民开发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1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已构成受贿罪;其与被告人王某娟、李某强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单独或共同采取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或者较大,三被告人均已构成贪污罪。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三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一审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康犯受贿罪、贪污罪,合并决定执行刑期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被告人王某娟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李某强犯贪污罪,免于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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