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王莹 报道) 5月23日上午,陕西省委宣传部与陕西省委改革办共同举办“全面深化改革”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据陕西省科技厅副厅长赵怀斌介绍,陕西省科技奖励制度改革主要有优化奖种结构、调整奖励对象、改变评审机制、实行提名制、强化科技奖励荣誉性等事项。其中,陕西省最高科学技术奖奖金数额由10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全部属获奖人个人或组织所得;陕西省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奖金由6万元、3万元、1万元分别提高至20万元、5万元、2万元。
据了解,按照陕西省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工作总体安排,陕西省科技厅及时启动了《陕西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编制工作,改革主要内容体现在强化科技创新与成果应用导向、多方位构建制度体系激发创新内生动力、强化省科技奖励的权威性和荣誉性三个方面。
科学技术奖励奖种结构调整为5类
改革后,陕西省的科学技术奖励奖种结构调整为5类,分别为:省最高科学技术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简称“三大奖”)和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其中,陕西省最高科学技术奖主要授予在本省从事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转化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科学技术工作者或组织;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对本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三大奖奖励对象由“公民”改为“个人”。赵怀斌说道,“对奖励对象的调整,将进一步拓宽对奖励对象国籍的限制,在吸引和凝聚各类人才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改变申报程序 实行提名制
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的制度,强化提名者的责任。明确提名者的条件、权利和义务,加强对提名者的管理,强化提名者的责任。
改变评审机制,建立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分类制定各奖种及其相应等级的评价标准,确保获奖项目质量;按照陕西省的综合科技实力和国家对科技奖励“提质控量”的要求,限定陕西省最高科学技术奖每年不超过3项,三大奖数量每年不超过26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30项;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每年不超过2项。
此外,还健全公开透明的科技奖励诚信制度。明晰评审机构专家和政府部门职责,政府部门负责制定规则、标准、程序,进行监督;评审机构和专家履行对评审活动的组织、实施、服务职能。
陕西省最高科学技术奖奖金由10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
陕西科技厅坚持“物质利益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突出精神激励”的原则,适当提高省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增强获奖科技人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陕西省最高科学技术奖奖金数额由10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全部属获奖人个人或组织所得;省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奖金由6万元、3万元、1万元分别提高至20万元、5万元、2万元;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由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
下一步,赵怀斌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平稳有序做好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积极与国家上位法修订工作相衔接,适时启动修订《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等工作,按程序报请陕西省政府批准,同时制定陕西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相关工作规定。强化宣传引导,做好科技奖励制度的宣传解读工作,积极营造崇尚科学、实事求是、激励创新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王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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