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刘小勇 彭珍)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宁陕县社区矫正执法活动,防止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5月22日,陕西宁陕县人民检察院一行三人深入太山庙镇司法所检察监督社区矫正工作。
检察干警在对太山庙镇司法所接收的社区矫正人员具体情况、社区矫正工作台账进行了细致查看,重点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报道情况、日常走访、集中教育、公益劳动、手机定位、外出请假、管理措施和档案管理等环节进行了详细检查。同时,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考察组入户来到社区矫正对象家中走访,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生活表现和社会关系、活动情况,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和扫黑除恶知识,填写《扫黑除恶线索摸查问卷》,确保其遵纪守法无重新犯罪,发动在矫人员积极深挖检举身边黑恶势力线索。
在电话抽查时,检察干警发现汪某某在外出务工时没有携带配备的手机,处于人机分离状态,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考察组立即前往邻村进行询问、查找,最终在石泉县迎丰镇香炉村一处建筑工地找到了汪某。对于汪某人机分离、未履行请假手续这一情况当场提出口头警告,并强调应该严格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考察结束后,宁陕县检察院立即向宁陕县司法局反应了此次社区矫正工作监督考察情况,针对上述问题,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
据了解,司法局矫正大队已通知汪某本人到宁陕县矫正大队佩戴电子手环,进行警示训诫谈话。通过此次考察,保证了刑事执行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有效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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