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鲁丕玲) “刘某振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批准逮捕,请看守所安排刘某振和他母亲进行一次会见”,办理刘某振寻衅滋事案的检察官正在与看守所负责人进行协调。
案件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不是不能会见家属吗?是什么原因让检察官破了“规矩”,为刘某振母子安排了这场会见?
原来,旬阳县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刘某振寻衅滋事案时,发现刘某振有犯罪前科,属于应当逮捕情形。在审讯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嫌疑人刘某振情绪不稳定、心理压力巨大。经询问开导后得知其妻子已离家出走,家里只有七十多岁且多病的老母亲同七岁、一岁的两个幼子生活,无生活来源,孩子上学、抚养、母亲的赡养都成了大问题。
为及时解决问题,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到刘某振所在的镇、村核实情况后,旬阳检察院院立即启动司法帮扶救助程序,协调所在镇、村委会商议对策,确定了在刘某振被羁押期间通过享受低保和在低保未到位前民政部门每月救济1500元,解决两个幼子及其母亲的生活问题。
为消除犯罪嫌疑人思想顾虑,帮助其积极改造。2019年4月22日,在检察官的现场监督下,犯罪嫌疑人刘某振与其母亲在旬阳县看守所会见室进行了会见了。刘某振的母亲告诉儿子:“娃子,你犯了法,该受处罚,可检察官都是好人,他们看到我们家困难,给我们婆孙解决了救济和低保,你也不要有啥忧愁的,好好接受教育,我和娃们在家里等你……”刘某振听到这些后感动的泣不成声,连连向检察官致谢,当场表示自己愿意认罪服法、认罪认罚,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办理案件。
法律有威严、执法有温度。“严格+温情”式的执法,就是让每一位当事人在感受法律威严的同时,感受到执法者的温情,从而达到教育、感化和挽救的目的。
责任编辑:杨羽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