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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黄赌毒” 陕西旬阳检察院将17人被送被告席

发布时间:2019-04-26 16:56:35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刘秀娟)2019年4月23日,陕西旬阳县法院对旬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甲等17人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开庭审理。该案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旬阳庭审规模最大、被告人数最多、法庭辩论最激烈的一起组织卖淫案。

被告人李甲为快速获利,与陈乙、刘某勇、李某娜等人,招募廖某某等十余名卖淫女在其经营的洗浴中心从事卖淫活动约3000余次。在组织卖淫活动中,被告人李甲负责洗浴中心的总体经营,陈乙负责招募、管理卖淫女,刘某勇负责洗浴中心服务员以及日常事务的管理,李某娜负责协助陈乙管理卖淫女,胡某昌等被告人负责日常接待、收银及拉客招嫖,并从中获利。据查,自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该洗浴中心已非法获利1000多万元。

庭审中,公诉人与17名辩护律师对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等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围绕被告人的罪名、是否具有立功情节、案件的非法所得数额以及新出现的证据的证明力等焦点问题进行了长达五个小时的辩论,双方对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目前,因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注语:

此案在审查起诉和法庭审理阶段,虽然暂未发现涉黑涉案证据,但却是涉黑涉恶常见罪名案件,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不放,不是的绝不迁就凑数”的讲话精神,承办检察官就有无涉黑涉恶线索、有无“保护伞”情形进行了多次核查,并根据该案还尚有其他犯罪嫌疑人未抓获归案的情况,向旬阳县公安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加大抓捕力度,祥查其他相关人员有无违法犯罪事实、有无保护伞情形,现该案正在跟踪监督中。

责任编辑: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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