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徐云云)今年以来,宁陕县人民检察院案管办结合该院工作实际,制定了《案管收案十三条》,在受案时严格按照《案管收案十三条》予以审查,《其中详细列举了在案件受理时需要审查是否有管辖权、是否达到立案标准、是否超期、是否为未成年人案件、是否为黑恶势力案件、逮捕强制措施的案件是否换押、是否为破坏环境资环保护以及环境资源渎职犯罪案件、是否有涉案款物等情况,以及该情况下如何处理。
该院案管办将多年的工作经验制定成工作制度,在案件受理时通过依据《案管收案十三条》,避免遗漏和出错,不让案件“带病”进入流程,不仅提升了工作效率,同时也有效的把好了受案关,从源头上提升了案件质量,促进规范司法。
责任编辑: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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