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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紫阳:严格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9-02-15 18:20:58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杨志贵) 2019年春节期间,紫阳县100多名农民工怀揣1200万元血汗钱回家安心过年。

紫阳是劳动力资源和转移就业大县,也是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和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县,2018年转移就业8.7万人,创经济收入28亿元。一直以来,该县把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劳动保障维权、民生工程的重中之重,强化劳动监察执法。该县形成以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为主体、镇劳动社保为骨干、村(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为基础的“三位一体”维权体系,建立县、镇劳动保障部门的上下联动机制,人社劳动、司法、信访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农民工输出、输入两地维权内外合作机制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形成有效合力,及时妥善处理劳资双方矛盾纠纷,降低维权成本,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

针对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会保险参保率低,建筑工程施工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两低一拖欠”的重点企业采取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书、规章制度、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五对照”的办法,采用“随机”抽查方式,查看、核对、掌握企业劳动用工情况,规范企业劳动用工,从源头上消除用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紫阳率先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通过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联席会制度,建立健全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积极参与县上重大建设的项目招标、资金拨付、企业用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设立了紫阳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实到位,该县人社局采取有力措施,将建设单位纳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主体,消除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隐患,有效扼制“拖老板”欠薪赖账现象的发生。截止目前,已累计征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9475万元(其中2018年征收757万元),工资保证金已成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护身符”。

责任编辑:王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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