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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安:医保深化改革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9-01-15 16:33:15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李晓燕 报道)7月18日,延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新成效”新闻发布会,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介绍了2018年全市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果。

据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发言人、调研员师延军介绍,今年以来全市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健全完善,医疗保障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更加有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儿童福利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其他各项社会保险改革稳步推进。

自2005年以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实现了14连调,养老金累计提高了1830元/月,达到目前人均2449元/月,待遇调整覆盖全市离退休人员5.3万人,其中2018年人均月增加140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实现了市级直发,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服务效率。

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25元提高到148元。落实了农村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财政代缴养老保险费政策,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从2018年1月起,由政府每年为其缴纳50元保费。贫困家庭中的三、四级残疾人,政府每年为其缴纳100元的养老保险费。

在全市推行医保“一单式”结算服务。参保城乡居民可在市、县、乡(镇)任何一个定点医院“一单式”服务窗口办理结算,办理出院时只需递交上相关资料,在一个窗口就可以办结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的所有报销业务。

实现了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从2017年8月起,全市所有参保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均可在国家确定的1.1万多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已办理了退休异地安置备案、长期驻外工作备案和已在延安市具备转诊权限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了转诊转院备案的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在当地已接入异地就医住院结算系统的医院,进行住院费用实时结算报销。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延安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2018年1月份,在延大医附院等陆续开通了电子社保卡的“诊间支付”功能,参保人员通过网上挂号后,可以直接通过手机支付门诊费用,免去排队缴费过程。6月份,开通了定点药店手机刷 “电子社保卡”支付功能,个人只需通过手机“社保卡二维码”扫码即可完成医保个人账户结算。

调整了工伤和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工伤保险待遇中伤残职工人均月增加了17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均月增加了56元,生活护理费按伤残等级最高调整为每人每月2810元。从今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由原来二类工资区1185元/月提高到1422元/月,三类工资区由原来1110元/月提高到1332元/月。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逐年提高保障标准,2017年10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51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470元/人·年。给22666名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七类人员落实了分类施保政策,给6807名脱贫户落实了渐退帮扶政策。

出台《延安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将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慢性病门诊医疗救助范围,慢性病病种扩大到57种。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参加医保实现全额资助,贫困户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合规费用80%以上。

责任编辑:王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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