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许瑶)岁末年寒,时值腊月,1月9日周至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与周至检察院诉讼监督部一同来到马召镇某村委会为被救助村民刘某发放了1万元司法救助金。
2017年1月26日,刘某父亲因精神病发作,将妻子舒某某砍伤致死,案发时无刑事责任能力,被周至县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留下年仅七岁的儿子刘某只与年迈的爷爷奶奶艰难生活。同年10月份周至县检察院决定对刘某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经省、市、县委政法委核准拨发救助金10万元。考虑刘某为未成年人,爷爷奶奶年龄较大,精神状态差,管理这笔救助金有困难,为保障刘某在未来几年顺利完成学业,实现最优救助效果。经该院与县委政法委、马召镇政府协商,并征刘某爷爷同意,决定将该笔救助金由该院保管,分期10年发放给刘某家庭,并共同监管发放。2018年7月份为其发放第一期救助金1万元,此次为第二期救助金。
一年来,刘某家在帮扶干部的帮助下购买了两头母猪,在刘某爷爷的精心饲养下,已繁育成近20头,家庭生活情况已逐渐好转,2018年底已申请脱贫。刘某爷爷非常感谢党和政府对他们家的关怀。并开心地说道:“国家政策越来越好,我相信我们的日子会一天比一天好。请你们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培养孩子,让他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责任编辑:曹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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