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 近日,为推动韩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韩城市人民检察院对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李某、马某等10人涉恶案件从快办理,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今年以来,韩城市检察院立足工作职能,联合韩城市公安局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明确打击重点,形成工作合力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这起快捕的涉恶案件为:2016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马某、高某、焦某、冯某等人持匕首、砍刀、洋镐把等工具在韩城市金城区和新城区的多个地点分别对被害人张某、郭某、高某、赵某等人进行殴打,致使张某等人身体损伤,涉嫌寻衅滋事罪5起;同时犯罪嫌疑人冯某、刘某等人以套路贷形式,通过恐吓、威胁纠缠以及非法拘禁等方式对受害人薛某进行逼债,涉嫌敲诈勒索罪1起。李某、马某等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强,社会影响恶劣,属于典型的涉恶案件。在了解案件查办情况后,韩城市检察院第一时间启动了提前介入程序,派员深入公安机关引导侦查取证,并依据涉恶案件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方面对该案件办理进行研判指导。由于扎实有效的提前介入工作,在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后,韩城检察院能够从快依法作出批捕决定。
韩城市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优势,延伸监督触角,让涉黑涉恶案件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提前介入工作也为公安机关集中优势力量,及时准确打击涉恶犯罪提供了有力支持,提高办案效率,有效打击了恶势力犯罪,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韩城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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