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李宗叶) 近日,山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应邀列席该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李某某、张某某强奸案。
会上,承办法官对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山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就案件事实的认定及量刑发表了意见,对案件办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均被采纳,实现了对审判活动的有效监督。
山阳县检察院检察长表示,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有利于检法两院加强沟通协调,对准确处理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不同意见,确保法律同意正确实施,具有主要推动作用。
下一步,山阳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县法院联系协作,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常态化,共同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
责任编辑:王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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