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杜渭翠) 近日,柞水县检察院依法起诉了霍某涉嫌寻衅滋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
霍某系柞水县杏坪镇一村民,平日多次对周围群众强拿硬要、滋扰生事,被柞水县公安局依法侦办后移送柞水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期间,该院检察官经对案情进行梳理,认为原本纳入寻衅滋事罪中的事实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于是要求公安机关对霍某抢夺方向盘的营运班车的车况、行经路线、搭载乘客人数、乘客人员组成、行车环境等再次调查核实。
经过补充侦查,认定现有证据足以证明霍某在县内公共交通工具上强行抢夺方向盘,造成该营运车辆在山路上曲折行使近3公里后被逼停,搭乘学生及其他乘客被迫下车的恶劣影响,可能引发引种交通事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依法追加起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提出量刑建议。
目前该案已起诉至柞水县法院审理。
责任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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