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张伟) 近日,高陵区检察院对一名涉嫌非法行医罪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赵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医疗机构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高陵区某街道市场内开设诊所,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进行牙科治疗。因非法行医先后两次被卫计局行政处罚后,仍继续从事诊疗活动,已涉嫌非法行医罪,高陵区检察院依法对赵某批准逮捕。
根据我国《刑法》第336条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第二条第(四)项的规定: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属于《刑法》第336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据了解,高陵区检察院注重保障民生民利,不断加强同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提高打击侵犯民生违法犯罪的力度。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同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达成共识,形成打击合力。两年来,已成功办理非法行医类案件3起。
责任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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