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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布30个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18-12-18 17:39:08 推广 来源:未知

中国报道讯(王莹 报道) 12月18日下午,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据陕西省司法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师建平介绍,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从检查验收情况看,申报检查验收的45个创建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指标完成率都在90%以上。

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

据介绍,去年10月30日,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陕西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安排意见》,标志着陕西省示范创建活动正式开始。从今年7月20日开始到8月22日,由原省政府法制办、省委政法委、省编办、省政府政务公开办负责同志组成检查验收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被检查验收单位近两年来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从检查验收情况看,申报检查验收的45个创建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指标完成率都在90%以上。”师建平说道,政府职能履行更加全面,持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立行政审批局或建立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网上审批。优化营商环境,推行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和收费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市场监管,大部分创建县区设立了市场监管局,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多证合一”。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推进信息共享,惩戒违法失信。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终身追责制度。

行政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进一步加强。落实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涉及民生等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专业性强和具有潜在风险的决策事项实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决策实行合法性审查。

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行执法重心下移,加快推行综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机制,以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为突破口,规范行政执法。建立落实行政执法裁量基准,推进执法网上办案和网上监督平台建设。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将执法经费列入财政予以保障。此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更加有效。自觉接受党内、人大、政协、司法和社会舆论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规定向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确定30个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单位

师建平介绍了示范单位名单,经严格检查验收并结合平时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陕西省委、省政府确定了30个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单位。

分别是: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市:延安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市:铜川市;行政决策示范市:安康市;行政执法示范市:咸阳市;行政复议示范市:渭南市。

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市、区):石泉县、富县、白水县、丹凤县、黄龙县、镇安县、铜川市王益区、澄城县、西安市新城区、宝鸡市渭滨区、汉中市汉台区、铜川市印台区、西安市莲湖区、咸阳市渭城区、城固县、岐山县、杨陵区、汉阴县、武功县、神木市。

建设法治政府示范省级部门: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省司法厅、省民政厅。

责任编辑:深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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