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郭向宏 文丹丹) 近日,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庭公诉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该案在长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2016年9月,被告人陈某甲伙同其兄陈某乙等人在长安区某村租用一处民房,通过网络购买胶枪等制假工具,从废品站中收购高端酒的酒瓶、酒盒及纸箱,用低档桶装酒灌装至收购来的高档酒瓶内,以以次充好的方式生产伪劣白酒,涉及数个著名白酒品牌,分散销售至西安市长安区周边商家。2017年1月警方对此窝点进行了查处,现场查获伪劣白酒数十箱,价值十四余万。
庭审中,长安区检察院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发表了公诉意见,通过大量证据有力指控了被告人陈某甲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事实,从客观证据、法律理论等方面向法庭阐述了此案的犯罪构成和社会危害性,并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制教育。被告人陈某甲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最终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当庭判处被告人陈某甲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次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是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具体举措,通过检察长带头办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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