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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区检察院与区国土资源局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8-12-10 09:06:18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李赫赫) 近日,莲湖区检察院与区国土资源局会签了《关于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与国土资源保护工作的有效联接,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国土建设。

《办法》规定,双方在国土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的公益保护工作中进行相互协作,明确了三项基本制度。

加强联络和信息共享制度。在符合保密工作要求的前提下,莲湖区检察院和国土莲湖分局要建立健全情报交流与信息共享制度,相互协调、配合办案。建立国土资源管理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检察院向国土莲湖分局派驻检察官,国土莲湖分局确定专人作为联络人员,定期反馈相关执法信息。

加强工作配合。莲湖区检察院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发现属于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或者行政执法中的普遍性问题,移送国土莲湖分局处理。区检察院开展行政检察时,依法调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向承办人和行政相对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国土莲湖分局予以支持配合。

加强相互监督。国土莲湖分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执法行为向莲湖区检察院备案。国土莲湖分局现有行政权限、执法依据报检察院备案;区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国土莲湖分局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纠正。

近年来,莲湖区检察院不断探索创新,此次与国土资源局建立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监督和公益诉讼的广度和深度,形成保护公共利益的合力。

责任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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