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王梓坤)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推进法庭审理实质化,近日,由莲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梁某、刘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在莲湖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根据辩护人的申请,莲湖区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出庭作证,对司法鉴定意见的鉴定依据及理由进行释法说理,答疑解惑。
该案中,辩护人对于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司法鉴定意见书提出异议,并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接到合议庭的出庭通知后,公诉人与鉴定人共同针对出庭情况作了具体详细的准备,撰写了详细的出庭预案、答辩提纲,预设了庭审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并做好准备工作。法庭调查阶段,鉴定人员从鉴定依据、鉴定标准、鉴定理由等方面进行了说明,证明了作出被害人伤情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对于辩护人提出的诸如“如果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会否得出不同结论”等超出鉴定范围和权限的问题进行了说明,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向被害人进行了赔礼道歉和民事赔偿。
鉴定人出庭作证是该院公诉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积极举措,从而不断完善出庭鉴定人意见的采信规则,为有力指控犯罪提供保障。
责任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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