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陈慕杰) 近日,莲湖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匡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此前,该案共犯卢某、吴某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匡某一直潜逃在外。
2014年3月,市民岳先生经朋友介绍,联系某担保公司进行投资,投资项目是向有房产的借款人巨某出借资金,借款人巨某用名下房产进行抵押,由担保公司办理公证并做保证人,岳先生投资了90余万,期限6个月。到期后,借款人没有按时还款,岳先生就找担保公司,发现人去楼空,匡某等人的手机也无法打通,找借款人巨某,巨某却说担保公司投资人不给他借钱了,根本没借到岳先生的钱。岳先生到抵押房产的开发商处了解,业主并不是借款人,意识被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立案后进行调查,发现有不少类似岳先生这样的被害人,立即对匡某、卢某、吴某等人进行网上追逃,并一一抓获归案。
经调查,匡某在任某担保公司理财部负责人期间,伙同他人,利用担保公司审核借贷款手续的便利,找来有融资需求却无房产的人和有出借意向的投资人,隐瞒相关事实,让双方签署事先准备好的假商品房购买合同和担保借款合同,后欺骗借款人,称借款没有成功,将投资人的钱据为己有。据悉,匡某等人累计诈骗十多人,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万。检察官审查后认为,匡某已涉嫌合同诈骗罪。
检察官提醒大家:在选择投资时务必慎重,确认其资质后再通过正式渠道办理,避免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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