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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区检察院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2018-11-15 15:00:08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陈博) 莲湖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充分发挥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项基本职能,依法、准确、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采取多项举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莲湖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多次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关于扫黑除恶专线工作会议精神、相关法律规定,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侦监、公诉业务骨干组成专门办案小组,加强涉黑涉恶案件信息共享和动态监督。

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加大对黑恶势力的惩处力度,在审查批捕阶段,坚持严格执法,查清犯罪事实,排除非法证据,防止就案办案,坚持从快批捕。通过开展跟踪监督回头看的形式,对不捕案件、捕后不诉案件进行回头看,全面排查涉黑涉恶犯罪中可能存在的证据瑕疵问题以及案件搁置不办等现象。

坚持检警联动,全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涉黑涉恶案件,对公安机关侦办的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提前介入,对侦查取证同步跟进,提出书面侦查建议,引导侦查人员围绕指控犯罪的要求开展侦查取证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同时,该院在公安莲湖分局和公交分局共设立五个派驻检察室,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侦监部依托派驻检察室平台,加强对驻地派出所的监督。

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和检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的作用,对检察官拿捏不准的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集中研究判断,今年以来,该院侦查监督部就涉黑涉恶案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8次,讨论案件8件,提请检委会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次2件。

此外,还建立了信息专报制度,通过院“两微一端”平台等扩大宣传范围,做好法治宣讲、释疑解惑与舆论引导工作。

责任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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