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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检察院七条“实招”贯彻高检院扫黑除恶督促座谈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8-11-14 19:58:02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 11月6日、9日,渭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召开党组会、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专题学习高检院扫黑除恶督促座谈会精神,查找存在问题,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进度表,并提出七条贯彻措施,全力推动专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清查全市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空白院。该院成立专班,赴空白院帮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并实行零报告制度。

二是深化专业化团队。全市两级院强力推进“捕诉合一”改革。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建立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努力推动“捕诉合一”改革向纵深发展,确保扫黑除恶各类案件依法规范高质量快速办理。

三是准确把握刑事法律政策精神。该院成立专业对下指导小组,负责强化对下指导,集中整理办理黑恶案件中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通过编发典型案例等形式统一执法尺度。分析研究新形势下黑恶犯罪的新变化,准确把握涉黑犯罪的认定问题,深化对涉黑涉恶案件违法犯罪财务追缴、扣押、查封等监督,清除形成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实现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是加强线索排查力度。在全市在押人员中开展线索排查,刑检部门在提讯时必须询问“是否有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保护伞’”的问题并记录,审结报告中也应作为必选项作出说明。控申部门接待信访群众时应全面询问并在笔录中载明相关线索。及时移送涉及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线索给相关部门,使线索变成现实。

五是领导带头办案。渭南市县两级检察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均应亲自阅卷、提审、出庭支持公诉,全流程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是制发检察建议。排查全市已诉和在办案件,对犯罪组织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存续时间长,行业监管不力的,向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实现该项工作的较大提升。视情选取典型的案例进行公开宣告,并针对案例中反映的突出问题编写训词。

七是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各成员单位将把扫黑除恶工作摆在本部门工作重要位置,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召集市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每月例会,汇总工作情况;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召集季会,定期听取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渭南市检察院党)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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