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范永健)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积极办理销售假冒“阳澄湖”大闸蟹相关公益诉讼案件 深入推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近日,莲湖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与区食药监局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水产海鲜超市开展联合执法和检查。
此次主要对海鲜超市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经营资质、食品包装标志、食品流通凭证等进行了现场检查,特别对该店所经营的“阳澄湖”大闸蟹比对原产地地理标志进行了现场勘验和核对,确保大闸蟹来源渠道合法正规。检查后,莲湖区检察院要求食药监局相关部门要督促超市对证照公示不规范、票据留存不完善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督促超市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把好采购、销售环节安全关,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据了解,该院以此次集中排查为契机,进一步梳理农贸市场、超市、网络销售食用农产品、食品中存在的问题,围绕群民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确保“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取得实效,全力打造食品安全新环境。
责任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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