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王莹 报道) 11月8日上午,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全省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据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戈养年介绍,截至2017年底,陕西省已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8124个、建设床位8.3万张,覆盖全省48.65%的行政村。另外,2019年省民政厅计划下达省级福彩公益金1.6亿元,支持新建农村互助幸福院2000个,确保到2020年农村互助幸福院覆盖率达到80%,实现“十三五”确定的目标。
据了解,截至2017年底,陕西省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645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6.81%;65岁以上人口414万人,全省有农村老年人约280余万人,按照老龄人口以每年3%左右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2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690万人,呈现出老年人口数量多、老龄化速度加快、未富先老的特点。
戈养年介绍,陕西省民政厅认真落实中、省决策部署,以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为抓手,农村养老事业取得阶段性成效。政策体系日渐完善,陕西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指导意见》《农村互助幸福院绩效考核方法》《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以奖代补办法》等政策,强化农村互助幸福院的资金监管和运营规范。
困难老年人保障逐步提高,陕西省民政厅持续提高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施保政策,对低保家庭中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20%增发保障金。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3470元/人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5500-6000元。
加强幸福院建设,自2013年以来,陕西省民政厅对建成运营的农村幸福院每个补助8万元,支持提升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建设标准。目前,宝鸡、铜川、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实现了行政村农村互助幸福院全覆盖。西安、宝鸡、铜川、榆林、杨凌、韩城建立了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补贴制度,增强了运营的活力。还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今年6月,民政厅会同公安、卫计等9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的通知》,推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开展。
据悉,2018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下达8000万元,又支持新建100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全省建成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424个,可用床位5.1万张,县级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全省共有92家民办养老机构。2016至2017年,省级资助6113万元,用于122个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护理设施改造,全省20%的农村互助幸福院和村卫生室合并建设,有效整合了农村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资源。
“虽然陕西省农村养老服务业取得了阶段成效,但与党的十九大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农村养老依然是陕西省养老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当前农村养老的主要问题是养老服务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戈养年说道,农村养老今后的重点是五个方面:建立信息台账与定期探访制度、强化家庭主体责任、积极发挥村民委员会的组织服务作用、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救助保护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关爱服务。
他表示,下一步将精准施策发力,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建立多元服务机制,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方式,开展六项服务,实现追赶超越,努力使陕西省农村养老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责任编辑:王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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