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于凤文)10月22日-28日高陵区检察院根据《关于对全省检察机关枪支弹药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开展了自查工作。
高陵区检察院在接到《关于对全省检察机关枪支弹药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后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于枪支弹药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枪支弹药账物是否相符,枪支弹药库房“三铁一器”等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枪支借用、归还、登记管理等使用情况都进行了全面的自查,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稳定、防止涉枪事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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