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崔楠) 今年以来,莲湖区检察院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关于检委会条线的各项要求,规范和完善检委会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检委会议事议案的水平和效率,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目前,共召开25次检委会,研究审议案件37件、事项6件。
严格审查议题范围和标准,该院按照《陕西省检察机关检察官权力清单》的规定,明确检察官、检察长、检委会不同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严格把握提交检委会讨论案件的标准和条件,确保应当审议的案件和事项都提请检委会审议。对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意见分歧的案件,该院重大业务部署、重要工作报告、重要规范性文件等事项,均应由检委会审议决定。同时,坚持落实“两个过半数”原则,增强检察委员会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该院以检委会子系统上线运行为抓手,抓好软硬件设施配置,保证其正常使用。目前,该院讨论案件、事项都在检委会子系统内运转。此外,该院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两个规定”的实施办法,严格遵守纪律,加强监督,检委办条线的检察官能够遵守相关规定,依法公正、独立办案,不受外部干预。
责任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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