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许瑶) 为全面提升公众安全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正当司法需求,促进检察机关发挥监督职能,强化规范执法,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近日,周至县检察院根据工作实际,出台了《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必须跑一次”便民措施》的规定。
据了解,该措施共列有14条关于检察官“必须跑一次”事项,涵盖检察机关办案各个环节,包括当事人申请立案(不立案)监督、不批捕复议、未成年人案件、不起诉案件可能刑事和解案件、邻里家庭等民间纠纷的刑事案件、嫌疑人未被羁押且行动不便的、对受害人提出抗诉请求作出不抗诉的刑事案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司法救助案件等,涉及的每个事项都明确了办案检察官,明确了承诺事项,确保便民措施落到实处。
此举措将使该院办案检察官下沉基层、深入一线,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对于正确审查案件、适用法律和依法处理,均有积极意义,有效地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提升检察机关为民服务的形象,也为服务周至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责任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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