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李兴银) 9月20日,阎良区检察院依法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批准逮捕田某某。
2018年6月,田某某在自家开的小作坊开始制作并销售锅盔,为了提高店里生意,其从他人处购买含铝“泡打粉”,在制作锅盔时进行添加,7月11日被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局现场抽检时查获,经检验其制作的锅盔中铝含量超标,司法鉴定意见认为,人长期食用可致严重食源性疾病。最终阎良区检察院依法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批准逮捕田某某。
检察官提醒大家: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2014年第8号)》的规定,不在允许膨化食品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食品领域安全事关群众,只有防微杜渐才能彻底解决食品领域出现的各种问题。此类食品安全问题,检察院必定会依法严厉打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问题。
责任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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