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王蕾) 近日,长安区检察院被长安区委、区政府表彰为2017年度全区目标责任考核先进集体。
2017年,长安区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追赶超越定位,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强化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84件750人,提起公诉957件1210人,依初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6件42人,立案侦查16件2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该院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将原有16个科室整合为“七部一室”工作新格局,制订《员额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改革理念。同时,出台《关于建立律师、法学专家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工作实施办法》,引入知名律师、法学专家等社会第三方,参与接访、代理申诉疑难、提升矛盾化解成功率,促进检察工作公开化透明化。
据了解,2017年,长安区检察院被中央文明办评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陕西省文明办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等多项荣誉称号,该院将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开创长安检察事业新局面。
责任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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