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 为了深入贯彻高检院关于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增加不捕案件的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实现审查逮捕程序向诉讼化转变,打造“阳光检察”,公平、公正、公开处理好每一起刑事案件,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9月18日,澄城县检察院就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召开了不批捕公开听证会议,听证会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锋民主持,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政法委执法监督员、律师代表、新闻媒体代表、公安机关有关领导、案件侦查人员、发案单位代表、被害人及犯罪嫌疑人辩护人等参加了会议。
听证会上,承办此案的员额检察官王晓荣向与会人员汇报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以及简要案情,并出示了相关证据,阐述了拟不批准逮捕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承办本案的侦查人员介绍了办理此案的经过,以及民事赔偿情况。
随后,澄城县公安局副局长郑福海同志在谈话中指出,这是一起同事之间因医疗费报销而引发口角之争,继而互相厮打最终酿成了一起的故意伤害案件,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能够积极对被害人蒲某某进行民事赔偿,真诚悔罪,社会危险性较小,检察机关的拟不批准逮捕意见是非常合理的,也是化解社会矛盾,节约司法资源的有效途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妻子表示,自己的丈夫王某某在与被害人发生争执时,没有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在一时的冲动之下,伤害了自己的同事,感到非常的愧疚,代表自己的丈夫向被害人表示深深的歉意,请求被害人能够原谅自己的丈夫。被害人蒲某某表示,虽然王某某伤害了自己,但是案发后王某某的家属能够与自己积极沟通,给自己赔偿了一些医疗费。同时,单位的领导对这件事也很重视,积极为自己申请工伤保险,自己首先感谢单位对自己的关心和帮助。同时表示,在这次事件中自己也有一定的过错,王某某是自己的同事,家庭比较困难,自己愿意谅解王某某的行为,同意检察机关的拟不批准逮捕意见。
与会的人大代表、执法监督员、律师也纷纷发言,对这次听证会予以高度评价,他们指出,这次不捕听证会,让权力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让案件在阳光下操作,让案件双方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位一。并对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办案程序严谨、适用法律正确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同时对发案单位提出要求,要求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法制教育、杜绝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最后,副检察长杨锋民同志在谈话中表示,召开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是审查逮捕程序诉讼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审查逮捕由传统的封闭化、单元化逐步向公开化、多样化转变。在以后的工作中该院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增强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建立公开审查听证会长效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维护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澄城县检察院)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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