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州:守好涉农扶贫领域的“生命线”
发布时间:2017-04-26 16:48:21 来源:中国报道
引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一手抓侦查、一手抓预防,为精准脱贫、精准扶贫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文/吕有志 王柯维
在党中央精准扶贫的国家战略中,检察机关应该如何作为?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给出的答案是:把检察工作融入脱贫攻坚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中心工作职能,打出惩治和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组合拳”,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落实到位。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晓华告诉笔者:“预防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是做好扶贫工作的重要前提。今年是脱贫攻坚战的第一年,检察机关要立足检察职能,通过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扶贫项目实施到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到位、扶贫人员教育警示到位。”
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晓华(右一)深入农村宣讲扶贫政策
部门协作,形成侦防工作合力
保证扶贫政策落地、资金安全,是检察机关保障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数据显示,2016年,该院共立案查处贪污等职务犯罪案件6案18人,其中涉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就占到3案15人,占查办案件总人数的83%。
“这些案件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都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在群众中造成的影响极为恶劣,社会反响很大。”该院反贪局局长柳康说,这也是开展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所在。
基于此,该院会同区扶贫部门率先在渭南市开展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了解重点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拨付进程等基本情况,围绕扶贫资金积极开展同步预防工作。
3月,该院与区扶贫办联合发出《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渭南市华州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在全区扶贫开发领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逐一送达全区涉及扶贫开发领域资金管理及使用的27家单位及部门,要求各个单位确定一人为本单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络员,确立并制定出《华州区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主体单位联络人花名册》。
4月,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推广该院的做法,随后在华州区召开全市精准扶贫工作现场会,进一步明确扶贫目标、任务、时限和责任。
5月,以精准扶贫工作为切入点,该院预防科与区扶贫办通力合作,联合该院反贪局,专门抽调三名科室骨干对扶贫领域统称的“六个一批”(产业扶持一批,易地搬迁一批、生态补偿一批、教育支持一批、医疗救助一批、兜底保障一批)所涉及的农业局、住建局、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局近3年来的扶贫项目及其资金运作情况以及贫困救助资金发放工作进行逐个排查。
通过一系列工作,华州区初步形成了职务犯罪预防及惩治的高压态势,使得全区扶贫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陕西省重点扶贫项目——渭南市华州区日光温室标准化示范园。该项目自2016年一月开始实施建设,总投资960万元,其中扶贫专项资金150万元。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彭清莹(左三)会同区农业局针对该项目建设中的重点环节和岗位,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从严查处,斩断涉农贪腐黑手
扶贫互助资金项目,本是涉农惠民的好政策。但在华州区赤水镇李家村村支书王某、副支书王某某、村会计何某等人的手中,却成了他们牟取私利的工具。因为贪欲,本应带头服务群众的村干部,沦落为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
在李家村任村支书期间,王某等人争取到扶贫互助资金项目后,利用虚假身份信息、违规操作自筹资金、套取国家扶贫补助资金,后将扶贫专项资金放贷给亲朋好友做生意,违反扶贫互助资金政策,以此获取利益。
今年7月,王某等7人因涉嫌挪用公款被立案侦查。虽然挪用金额不属巨大,由于行为次数多,引起农民群众的强烈不满、社会影响十分恶劣。该院通过细查账本、核对金额和受益人身份、对经办此事的相关人员逐一询问、讯问,在短短三天内,使案子真相大白,王某等人也得到了严惩。
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贪腐“黑手”,保障扶贫项目和资金落到实处,已成为华州区人民检察院的自觉行动。今年以来,该院突出重点、紧盯基层,通过实地走访、查验账目等方式开展精细化初查,确保案件线索“件件核实、件件落地”,严厉打击发生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扶贫对象识别和扶持、扶贫项目审批和实施等重点环节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
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和区扶贫办联合召开扶贫工作动员会
预防前置,织密拒腐防变“防护网”
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营造不敢腐、不想腐的舆论氛围,是渭南市华州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滋生、确保扶贫资金安全的一贯做法。今年,该院转变了往常以授课为主的警示教育方式,把抓警示教育成效、跟踪建议落实、帮助改进工作作为教育活动的重点和延续。
每一次警示教育活动结束后,预防部门干警还要深入被教育单位就教育成效反馈和预防建议落实等情况进行跟踪了解,特别是在预防建议的落实及相关预防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上,经常性地与被教育单位进行探讨和研究,尽可能地把警示教育内容转化成具体的实践操作。
今年以来,该院组织干警全方位对口联系全区9镇和农口各部门,积极协助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制宣传教育、扶贫脱贫中的预防等工作,先后走访预防主体单位12次,帮助完善相关制度13项,预防建议落实率达95%以上,取得良好的社会成效。
“打赢脱贫攻坚战,检察机关义不容辞。”刘晓华表示,“脱贫攻坚任重道远,华州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立足职能,服务大局的作用,一手抓侦查、一手抓预防,确保各项扶贫资金真正惠及百姓,为全区精准脱贫、精准扶贫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聂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