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李赫赫) 8月28日,由莲湖区检察院提起的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莲湖法院开庭。
本次开庭审理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系个体商贩,在炸制油条过程中长期违规添加膨松剂,造成油条铝残留量超过国家标准十倍。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长期过量食用该类油条,可致中枢神经系统的损害,导致阿尔兹海默氏病、帕金森氏病、癫痫、记忆力及学习力的进行性衰退,还会对人体产生包括骨骼毒性、生殖毒性、免疫毒性、肝毒性等其他损害。
该院在诉讼中,要求被告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进行公开道歉,并支付营业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据了解,此案是莲湖区检察院办理的食品安全公益诉讼系列案件第四件。彰显了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坚定信心,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责任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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