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高新区九家单位获评市级文明单位
发布时间:2017-03-28 10:54:37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李一珂)近日,宝鸡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评结果显示,宝鸡高新区9家单位因紧紧围绕工作大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荣获2016 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经过考核评选和社会公示,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渭滨农商银行马营支行、天王初级中学、钓渭初级中学、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磻溪镇张上塬村、陕西省宝鸡公路管理局重油库、千河镇李家堡村、潘家湾林场九家单位分别被授予文明单位、校园、村称号。
去年以来,高新区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五大创建活动”以及多种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不仅有效提升了市民文明素质,还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
责任编辑:聂茵